7月2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19亿元借款。根据公告,本次借款用于偿还公司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本息及指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最晚不晚于首笔借款资金实际支付之日起3年届满之日,借款利率定价基准为1年期LPR减71个基点,目前为2.29%。
来 源:房讯网
编 辑:liuy
7月2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19亿元借款。根据公告,本次借款用于偿还公司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本息及指定借款利息。借款期限最晚不晚于首笔借款资金实际支付之日起3年届满之日,借款利率定价基准为1年期LPR减71个基点,目前为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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