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调整上海市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自2026年3月16日起,上海市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的下限要求,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在具体实施中,各家银行需充分考虑在途交易等因素,切实便民利民。
此前2月上海已发布“沪七条”,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包括缩短非沪籍居民购房社保年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