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北京调整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http://www.funxun.com房讯网2021-5-10 9:05:00
分享到:
[提要]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存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提供该房屋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约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及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联网核验无误后即可办理。

  房讯网讯 5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购买域内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通知提出,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存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提供该房屋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约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及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联网核验无误后即可办理。

  新政自2021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申请人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通过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

分享到:
广告
推荐阅读
推荐楼盘

· 六工汇 [石景山区]

· 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 [西城区]

· 中海空港中心 [顺义区]

· 中海瀛海大都会 [大兴区]

· 珠江·峯汇国际 [昌平区]

· 金融街国际 [西城区]

· 京投万科西华府 [丰台区]

· 华瑞大厦 [朝阳区]

· 北京·壹号总部 [通州区]

· 万科·天空之城 [昌平区]

广告
房讯推荐
热点资讯
房讯网关于版权事宜声明:


关于房讯-媒体报道-加盟房讯-广告服务-友情链接-联系方式
房讯网 版权所有 2001-2021
京ICP证100716号
广告服务:010-87768550 采编中心:010-87768660 技术支持:010-87769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