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佛山拟发新规 商办酒店厂房等可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http://www.funxun.com房讯网2021/11/10 9:12:51
分享到:
[提要]佛山市住建局近日起草了《关于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内权属清晰的商业办公、酒店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等前提下,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房讯网讯 佛山市住建局近日起草了《关于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询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11月19日。

  《指导意见》提出,本市内权属清晰的商业办公、酒店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等前提下,可申请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指导意见》要求改建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运营机构长期运营、只租不售,其单套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缓解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

分享到:
广告
推荐阅读
推荐楼盘

· 天通科技园 [昌平区]

· 华樾中心 [朝阳区]

· 六工汇 [石景山区]

· 新动力金融科技中心 [西城区]

· 中海空港中心 [顺义区]

· 中海瀛海大都会 [大兴区]

· 珠江·峯汇国际 [昌平区]

· 金融街国际 [西城区]

· 京投万科西华府 [丰台区]

· 北京·壹号总部 [通州区]

房讯推荐
热点资讯
房讯网关于版权事宜声明:


关于房讯-媒体报道-加盟房讯-广告服务-友情链接-联系方式
房讯网 版权所有 2001-2021
京ICP证100716号
广告服务:010-87768550 采编中心:010-87768660 技术支持:010-87769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