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广告
合肥非住宅闲置存量房屋可改建为租赁住房
http://www.funxun.com房讯网2020-8-19 9:28:41
分享到:
[提要]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合肥市近日发布新规要求,商业(办公)、工业(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类型的已建成闲置存量房屋,将可以改建为租赁住房。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合肥市近日发布新规要求,商业(办公)、工业(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类型的已建成闲置存量房屋,将可以改建为租赁住房。

  记者从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作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会同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出台《关于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非住宅改建对象与主体,细化了改建规范,制定了改建流程,落实了相关安全保障和配套政策。在市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材料用途为商业(办公)、工业(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类型,且两年内无征收计划的已建成闲置存量房屋,可以改建为租赁住房。《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根据《通知》要求,申请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的改建主体应具备企业法人主体资格,具备一定经营规模、较强管理能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住房租赁企业。非住宅改建项目应具备良好的卫生、通风和采光等条件,其他设计、建设和管理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合肥市住房租赁管理要求。在改建规模方面,非住宅改建项目应当以整栋、整单元、整层为基本改建单位,并具备物业管理条件。改建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套(间)且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改建项目验收通过后,应统一纳入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监管。

来 源: 经济参考报

     编 辑:liuy

分享到:
广告
推荐阅读
推荐楼盘

· 中海空港中心 [顺义区]

· 中海瀛海大都会 [大兴区]

· 珠江·峯汇国际 [昌平区]

· 新时代国际中心 [丰台区]

· 金融街国际 [西城区]

· 京投万科西华府 [丰台区]

· 华瑞大厦 [朝阳区]

· 北京·壹号总部 [通州区]

· 万科·天空之城 [昌平区]

· 鸿坤·国际生物医药园 [亦庄开发区]

广告
房讯推荐
热点资讯
房讯网关于版权事宜声明:


关于房讯-媒体报道-加盟房讯-广告服务-友情链接-联系方式
房讯网 版权所有 2001-2020
京ICP证100716号
广告服务:010-87768550 采编中心:010-87768660 技术支持:010-87769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