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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拟出台房地产新规29条
http://www.funxun.com房讯网2023/2/28 11:00:07
[提要]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对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月28日,河南驻马店市住建局发布《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共29条规定,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因城施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其中提出,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通过信息共享、优化流程、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方式,综合运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全市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部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项目清单,推动新建商品房完成首次登记时,即能够依据购房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为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押房产在交易过程中,无需提前还款办理解押手续,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十六条、省二十条政策。要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为“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等。人民银行、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将贯彻落实金融十六条政策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的年度考核。

  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对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来源:驻马店市住建局

编辑:j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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