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广告
内蒙古:公积金政策调整 购买第三套房不能再申请
http://www.funxun.com房讯网2020-7-15 13:30:45
分享到:
[提要]7月15日,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7月15日,内蒙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以下为全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房住不炒”政策和“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住建部《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等文件和规范要求,我中心梳理业务规范,调整了部分贷款政策并精简贷款流程,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备案,现就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文件中“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规定。取消借款人“同户籍”家庭成员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2、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我中心将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房屋交易备案、产权登记等信息进行核查,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精简贷款流程和材料。

  关于共同借款人收入的认定:共同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照缴存基数确认收入,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共同借款人社保缴存基数确认收入(职工可下载如蒙速办、内蒙古12333等手机APP查询个人社保缴存信息后在我中心截屏打印),不再需要职工另行提供工资流水、工资表、工资证明等资料。

  三、以上政策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

  来 源:中国网    

  编 辑:liuy

分享到:
广告
推荐阅读
推荐楼盘

· 中海空港中心 [顺义区]

· 中海瀛海大都会 [大兴区]

· 珠江·峯汇国际 [昌平区]

· 新时代国际中心 [丰台区]

· 金融街国际 [西城区]

· 京投万科西华府 [丰台区]

· 华瑞大厦 [朝阳区]

· 北京·壹号总部 [通州区]

· 万科·天空之城 [昌平区]

· 鸿坤·国际生物医药园 [亦庄开发区]

广告
房讯推荐
热点资讯
房讯网关于版权事宜声明:


关于房讯-媒体报道-加盟房讯-广告服务-友情链接-联系方式
房讯网 版权所有 2001-2020
京ICP证100716号
广告服务:010-87768550 采编中心:010-87768660 技术支持:010-87769770